全国人大代表洪波:发挥数字福建优势,推动新型储能进入规模化发展快车道

“双碳”目标下,能源体系转型势在必行。如何在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协同推进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,着力构建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?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,全国人大代表,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,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、首席合伙人洪波建议,要推动新型储能的规模化发展,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,助推实现“3060”双碳目标。

洪波介绍,以电化学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依托其快速响应、双向调节等独特优势,可弥补传统抽水蓄能模式不足,发挥需求侧调节能力。近年来,国家对发展新型储能高度重视,从顶层设计等多个维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。

“但相较于当前行业的快速发展,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以及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机制尚未健全完善,新型储能还未进入规模化发展的快车道。”洪波认为,可以通过探索容量补偿机制、容量市场、稀缺电价等多种方式,解决新型电力系统充裕度隐忧,满足以新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电力系统需求,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。

对此,洪波提出,建议在能源法中明确新型储能的企业保障义务,协调可再生能源与新型储能规模化同步发展,授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财政、金融和价格等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创新开发利用。

基于当前机制方面的不足,洪波提出要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在各类电力市场的市场机制、新型储能建设规划机制和财政、税收优惠制度。

“要坚持市场参与运作,鼓励社会资本投入,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项目运作模式。”洪波指出,要结合电力系统实际需求,明确新型储能电站的布局,将其规划纳入电网规划,将配置新型储能作为新能源优先开发的重要条件,引导新型储能电站合理布局、有序发展。同时,通过财政支持,鼓励研发,并引导金融机构对新型储能企业给予信贷支持。

据悉,去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.3万亿元,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约47%。“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核心引擎。”洪波认为,可发挥福建省数字经济的灵活性、创新力、创造力,建立更具灵活性、经济性和安全性的新型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电力系统,促进数字电力系统革新,打造国家级数字电力系统革新示范区。应尽快出台针对新型储能的落地政策,靶向指导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路线,形成标准化行业体系。支持中国新型储能技术和标准“走出去”,尽快建立新型数字电力系统革新示范区,并向全国乃至世界进行推广,最终助力国家“双碳”目标的充分实现。